| 江陵县白马寺镇谭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江陵县白马寺镇谭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JZJI-******SZ-********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JZJI-******SZ-********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白马寺镇谭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白马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奖补及县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招标人为江陵县白马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鹏源佳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江陵县白马寺镇 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范围内的工程。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红色文化休闲区:休闲区涉及****㎡,包括宣传美丽乡村及文明实践彩绘**0m,购置健身器材一套、乒乓球桌一个、条椅八张;红色文化展示:红军塔至党群服务中心修建红色文化宣传长廊 **0米,村民休闲议事亭一个、石凳四个、石桌一个;人居环境整治:对三组**户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坑塘整治两个****㎡,拆危拆旧面积**0㎡、砖制篱笆围栏****m;对三组**户老旧住房外墙翻新改造、亮化、美化、绿化,对四组**户房前立面整治;改造仿木材质荆楚风风格雨棚;购买垃圾桶**0个;对三组、四组清障清杂****m,新建村民停车位**个;道路及公共设施建设:断头路硬化:长**0米,宽3.5米,安装路灯**6 盏,修建长****m,宽2.5m的人行步道及景观桥一座;乡村治理:制作村民积分制宣传栏及公示墙、乡村治理共同缔造制度、宣传牌**处、改建积分超市;产业配套:新建传统美食厂房外美食宣传展示**0m,对谭巷村北路到长河村道路****m(宽5.5m)进行刷黑。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8.**万元 |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的中标公告截图);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关岗位或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持证上岗且不得相互兼职,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交四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3.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依法进入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1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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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