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微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 |
|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年7月3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1、原采购公告里,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满足污水处理厂所有正常运转,保障污水处理需求,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其工作包括污水处理厂运营人工配备、工艺技术服务、设备维护服务、污水处理药剂、污水处理厂运行电费、污泥及废液合规处置、除臭系统和在线监测运营维护等工作需求。”。更正后为:“满足污水处理厂所有正常运转,保障污水处理需求,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其工作包括污水处理厂运营人工配备、工艺技术服务、设备维护服务、污水处理药剂、污水处理厂运行电费、污泥及废液合规处置等工作需求。”删除除臭系统和在线监测运营维护内容。2、招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属行业不正确,原所属行业要求“2、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请参照以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更正后为:“2、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请参照以下标准:从业人员**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
| 更正日期:****年7月3日**时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微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微山县 |
| 联系方式:**********2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 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文化东路**号绿城兰悦中心1-**4室 |
| 联系方式:**********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毛菲菲 |
| 联系人电话:**********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