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ZZR****** |
|---|---|
| 项目名称 | 上海水发储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水发(上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5.**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信息披露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各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万元。其中水发(上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已实缴注册资本**0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0万元。 2、经水发集团核准,水发(上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未完全实缴注册资本,其股东权益评估值为**5.**万元。 3、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泽专审字[****]第5-**0号《审计报告》及鲁拓达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认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及相关在建工程;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