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 ( 工程 名称) 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足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大足区足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金星社区2、3组C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本项目是 对 塔楼部分原有建筑物 拆除至**F后立面、屋面进行改造,完善原工程未完善的给排水、电 气、通风空调、建筑幕墙系统等;裙楼部分总建筑面积约4万㎡, 其中裙房建筑面积约1万㎡、地下车库面积约3万㎡。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8.**2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具体以招 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缺陷责任期 **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 甲 级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足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翊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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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梁老师 | 联系人: | 雷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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