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年垫江县周嘉镇骑龙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 〔 **** 〕 **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 自****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周嘉镇骑龙村2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房屋改造工程:立面抹灰层拆除**0㎡,墙面一般抹灰 **0㎡,外墙真石漆****㎡,瓦屋面(含木梁、檩条)**0㎡;旧瓦屋面拆除**0㎡,危房改造**㎡;六角亭:土石方挖填等**.**m?,亭子基础及地面贴砖,座椅、亭子柱子及瓦屋面等。市政工程:土石方挖填、踏水古桥修复1座、村民文化活动广场1个(**0平方米)、人行步道**0米、挡墙、栏杆、村牌院落标识、家风家训牌、文化小品雕塑、庭院绿化等。污水管网: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5米(配套检查井)和沉淀池1个**立方米。新建村民议事长廊**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竞争性比选文件 以及 竞争性比选文件 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 竞争性比选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垫江县周嘉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黄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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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传真: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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