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江实验室研究院集聚区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甬江实验室研究院集聚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为****-******-**-**-******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万元,其中建安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平方米。其中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平方米;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的精装修工程的施工。本次招标控制价:********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专业承包。
2.3施工总工期:**3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招标人争创“钱江杯”、“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
2.5安全目标:合格,并配合招标人争创“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称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甬江实验室研究院集聚区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7号**楼、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号名汇东方**楼
联 系 人:刘经理、钟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号名汇东方大厦**楼****室
联 系 人:史梦铅、周立颖、戴太敏、沈鑫侃、马森、潘萍霞、刘会利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