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D************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国科云链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国科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国科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至本评估报告日之间,标的企业已收到欠款单位暨委托人北京国科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的往来款1,**0,**0元及资金占用费**4,**0.**元。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0万元,已实缴**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转受让双方按照持股比例承担缴足上述未缴出资的义务。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材料。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工作日内,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征集到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评审方式参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实施办法》及本项目招投标方案;征集到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评审或招投标程序的;③投标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同意股权转让完成后,转受让双方按照持股比例承担缴足未缴出资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