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滨南路污水主干管(茶都至污水厂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的河滨南路污水主干管(茶都至污水厂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编号:安建招字[****]**0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周期均修改为“(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2)设计周期:①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③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二、答疑纪要
1、该项目没有红线及地形图吗?
答:本项目没有红线图,本项目设计范围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招标文件:(一)商务分评分标准的备注中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类似工程项目”是指:
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的市政管网总长在 **** 米及以上且污水管道直径不小于 DN**0 的市政污水管网设计项目;按照业绩设置相关规定,应更改为: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的市政管网总长在 **** 米及以上且污水管道直径不小于DN**0 的市政污水管网设计项目。
答:招标文件第3章第3节商务分评分标准的备注中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类似工程项
目”是指: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的市政管网总长在****米及以上且污水管道直径不小于DN**0的市政污水管网设计项目;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整个市政工程,其市政管道部分指标需满足上述要求。
注: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年7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