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YQ****J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阜阳市第三十八中和欧阳小学办公家具及教育教学家具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 ****年6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二、货物需求** 技术课桌5,脚垫:采用进口ABS耐蚀注塑专用垫,高度可调,并且可以有效防潮,延长设备寿命。”更正为“二、货物需求** 技术课桌5,脚垫:采用ABS耐蚀注塑专用垫,高度可调,并且可以有效防潮,延长设备寿命。”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二、货物需求** 礼堂椅**,面料:采用高级PU皮,耐磨、抗污、防静电、防褪色。”更正为“二、货物需求** 礼堂椅**,面料:采用PU皮,耐磨、抗污、防静电、防褪色。”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二、货物需求** 吸风装置1,材质;排气吸风装置,PVC-U工程塑料高级注模可上下伸缩、可隐藏、可**0°旋转抽风。”更正为“二、货物需求** 吸风装置1,材质;排气吸风装置,PVC-U工程塑料注模可上下伸缩、可隐藏、可**0°旋转抽风。”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四、其他要求”增加“四、其他要求 三、标注“★”的条款和《所投主要产品所用的原材料证明资料》中涉及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由中标人在履约验收时提供给招标人。”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2.3.2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标注“★”的条款和《所投主要产品所用的原材料证明资料》中相关材料为重要参数指标,每满足一项得 1 分,满分 ** 分。注:(1)以响应表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投主要产品所用的原材料证明资料》表中要求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2)如提供的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名称不一致,实则功能相同,经评委会认可后予以计分;”增加第3小条“(3)标注“★”的条款和《所投主要产品所用的原材料证明资料》中涉及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不作为加分项评审内容。”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2)所投主要产品所用的原材料证明资料** 实芯理化板”增加“(1)化学性能检测:依据GB/T ****7-****《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耐污染性能不少于**0项试验污染物的检测,且包含:**%硝酸、**%硫酸、氢氧化钾、液溴、乙酸氨、乙酸丁酯、柠檬酸、红药水、紫药水、硫酸铝钾、丙二醇、对二甲苯等试剂,覆盖玻璃盖板和未覆盖玻璃盖板检验结果均为5级:无明显变化。(2)物理性能检测:依据GB/T ****7-****《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符合:含水率:≤0.9%;吸水厚度膨胀率≤0.1%;尺寸稳定性:横向≤0.**%、纵向≤0.**%;板面握螺钉力≥****N;表面耐冷热循环性能:表面无裂纹及鼓泡;浸渍剥离性能:贴面层与基材之间的胶层无剥离和分层现象;表面耐划痕性能:4.5N作用下试件表面无大于**%的连续划痕,表面装饰花纹无破坏现象;耐沸水性能:质量增加百分率≤0.**%、厚度增加百分率≤0.**%,表面质量等级:5级:无变化,边缘质量等级:5级:无明显变化;耐开裂性能:5级:无细微裂纹;表面耐磨性能:≥****r,未出现磨损点等不低于**项检测。”7、增加“阜阳市第三十八中学及颍泉区欧阳小学平面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 ****年7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阳市颍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柳荫路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 钱工****-******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阜阳泉信咨询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富安路 **9 号颍泉金融服务中心1号楼2楼
联系方式: ****-******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东、王玉芬、鲍兆壮
电 话: ****-******1、**********9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