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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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0.2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港交投“御珑湾”项目二期一标段强配电工程(项目编号:E******************1) 更正公告 (一)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 贵港交投“御珑湾”项目二期一标段强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E******************1) 的 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 一、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 B 否决投标条件 内容已重新补充上传。 二、原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未标注“*”,现对本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补遗,并已重新上传本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请各潜在投标人均以本次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澄清招标文件已修改,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自行下载,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2 6 年 1 月 ** 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