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答疑内容:1、答: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佛政数〔****〕**号)的规定,定标因素包括价格、诚信状况、企业实力、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方案、履约评价、答辩、考察、性能。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诚信状况”定标因素符合《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佛政数〔****〕**号)的规定。2、答:根据《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年9月版)》的要求,项目业绩中的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结合本项目设计服务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类别设置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3、答:1、不提供建筑CAD图纸,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设计咨询成果已经随招标文件发布时提供。2、本项目招标的设计阶段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投标人应按照已提供的设计咨询成果文件进行后续的施工图设计。二、其他说明(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