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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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6,**6.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HWCGZHPGF****[HW]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秀山县精制茶生产线及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一标段)答疑 文件 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秀山县精制茶生产线及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一标段)”招标文件 答疑 通知如下: 一、 答疑部分 提问一: 该项目发布的清单为《**清单计价标准》,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0-****),****年9月1日已开始实施。是否本次招标清单按规定予以调整。 回复一: 因虽文件已执行,但重庆市还未出具体细则,故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仍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0-****)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 答疑 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 答疑 文件为准。
招标人: 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5 年 9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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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