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AKeSuGLGCKCSJZHPGF[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具体补充或修改如下:1.现对“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做如下修正:桥涵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变更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km)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地勘监理及设计咨询项目(或勘察设计项目)的桥涵分项负责人。”2.现对“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中“附件三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做出如下修正:删去原表附件3-1中“桥涵分项负责人”。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