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四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我单位公开招标的 “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四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对以下内容作出澄清就更改 : 更改前: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 ****************9D 监督部门联系人: 田东权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号 更改后: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顺市水务局 监督部门代码:****************** 监督部门联系人:潘礼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路口(市综合经济服务中心主楼**楼) 除以上涉及的澄清内容外,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贵州安顺瑞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