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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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8,**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 安顺市平坝区羊昌河流域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 ”的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由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平坝分局委托我公司招标的“ 安顺市平坝区羊昌河流域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 ”,现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现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