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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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铜梁城市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排水管网新建及修复) 补遗书2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3条中“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元”变更为“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 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其中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元。 3、本项目于****年6月**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现将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限价随本补遗书重新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本次补遗书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清单限价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中5.1条内容变更为: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8月**日9:**时。 特别说明: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答疑书、补遗书1有不一致的,均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鑫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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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