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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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1,**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中“企业荣誉”的评分标准更正如下: 投标人上三年设计的建设工程设计获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一等奖的每项得 4 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 分;三等奖的每项得 2 分,最高计至 ** 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为准。企业荣誉认定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2.FYQ已更新。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