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固定吊装式街面警务工作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原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中标方在中标公告之日起3日内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原件与甲方签订合同,如无法提供甲方做废标处理,如未提供或实际报告与投标文件不符,将立即终止合同。中标后第一候选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5套警务舱样板供采购人评定,如不能提供样板或样板不符合招标要求将取消中标资格,如符合要求则签订合同按照样板进行供货。”
现更正为“中标方在中标公告之日起3日内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原件与甲方签订合同,如无法提供甲方做废标处理,如未提供或实际报告与投标文件不符,将立即终止合同。”
3、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5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AB栋**1开标四室;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5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AB栋**1开标二室;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因未及时获取本项目相关更正信息,导致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联系人:才警官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栖乐荟B座****室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帆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