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窗体顶端 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永久用电工程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武夷山生态创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永久用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修改为“建设单位为武夷山市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编号:E**********************”现修改为“招标项目编号:E******************1”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1)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武夷山市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