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NDL******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苍南县流浪犬捕捉收容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其他补充事宜第3项 | | 3.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灵溪镇山前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永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一鸣
质疑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号浙南大厦****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采购公告的其他补充协议第三项填写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