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华区东方广益成平路南侧配套社区综合体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成华区东方广益成平路南侧配套社区综合体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4.3第(3)条“提供完整竣工结算报审资料后**日内,最多可支付至经发包人审核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认可价款超签约合同价,则按签约合同价的**%进行控制;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认可价款没超签约合同价,则以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审核的**%进行控制”修改为:提供完整竣工结算报审资料后**日内,最多可支付至经发包人审核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认可价款超签约合同价,则按签约合同价的**%进行控制;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认可价款没超签约合同价,则以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审核的**%进行控制。 二、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三、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7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