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话务系统云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D-****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4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一)项“投标人须具备”应为“第一包投标人须具备”,特此澄清。
(二)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第一包第三部分主观分第7项“培训方案评价”更正为: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三)项目需求书中,“2、语音坐席服务”中,“支持语音接入功能”更正为“支持**0路语音接入功能”。
(四)项目需求书中,“3、语音IVR服务”中,增加“支持**0路语音IVR服务”。
(五)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年5月6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丁亚天、杨光、鲁志强
(二)联系电话:**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8号今晚传媒大厦新厦
(三)采购人联系人:朱占鹏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2-********)。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5月6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话务系统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D-****)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