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荆州市观音寺灌区(江陵部分)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经研究,现对 荆州市观音寺灌区(江陵部分)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以下事项进行澄清修改: 1.对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进行澄清修改 :“ 对参加本项目的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 修改为 “ 对参加本项目的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作为其价格分,对于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增加其原价格得分的6%作为其价格分 。” 2. 请各投标人在附件中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 ;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湖北国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月 5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