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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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工 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预审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接收单位为庄浪县招标投标小组办公室。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