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侦察取证设备项目分包一变更公告
(分包编号:青政采公招(货物)****-**6号-1)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一、公告内容:
****年**月**日发出“青海省公安厅侦察取证设备项目【青政采公招(货物)****-**6号】”的中标结果公告后,收到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标结果的质疑。经评标委员会核实,质疑事项部分成立。决定取消“西宁得晖科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中标资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相关规定,由于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单位重新确定排序第二的“青海得华电子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供应商,中标金额为**5.****万元。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财政厅
三 、联系方式
| 招标人:青海省公安厅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青海省公安厅 | 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号地矿综合写字楼**楼)。 |
| 联系人:王老师 | 联系人:周女士 |
| 电话:**********9 | 电话:****-******0 |
| 电子信箱:qhzfcg@**6.com | 电子邮件:qhzfcg@**6.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周女士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