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6.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交通设施工程 补遗文件 ( 3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交通设施工程”招标项目的补遗发布如下: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特别说明: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 年 2 月 至 **** 年 7 月 。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修改为:“ 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 年 7 月至 **** 年 **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 **** 年 1 月 ** 日 9 时 ** 分。 注:本次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及已发布补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盖单位公章 ) ****年1月5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