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医保经办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本级医保经办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人须知表1.3.7栏目,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选项中原公告有计算机选项,现在更正为没有,详见采购文件标红部分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三、符合性证明材料中,《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加入(参照其他材料提供方式,如未提供不做无效处理)可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四项中提到的、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执行,详见采购文件标红部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投标)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4@qq.com,联系人:李喜龙,联系电话:**********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黑龙江路**号
联系方式: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市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号
联系方式: 孟先生-**********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浩博
电话: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