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1,**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漳浦县六鳌镇鳌西等4个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第8条款第(**)中“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办价格[****]**7号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暂列金额包含代理服务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签证纳入工程竣工结算。”修改为“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先行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开工后招标人按实际缴纳金额返还中标人。”
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漳浦县六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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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