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西崇善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对 天等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一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 项目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等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一期工程。 二、项目编号: E******************1。 三、更正事项: 原“投标截止时间:****年1月**日**时**分” 更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年1月**日9时**分”与以上更正事项相关的均同步更正,其他事项不变。 四、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五、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监督部门及电话: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七 、联系事项 :
**2 4 年 1 月 5 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