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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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 | ||||||||||||||||||||||||
| 评标办法 | 合理最低评标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武江区江湾镇江湾河(围坪村段)水整治提升项目施工已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具体内容如下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叁万柒仟肆佰贰拾柒元陆角贰分(?********.**元),其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元,其他临时工程费为:?****2.**元,暂列金额为:?******.**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8页、第**页、第**页、第**页、第**页中 本项目主体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综合单价为财政审核控制单价×(1-中标下浮率)为中标的综合单价,合同总价为(招标控制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预留金)×(1-中标下浮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控制价不下浮)+预留金(预留金控制价不下浮);临时工程采用总价承包【临时工程费用控制价的临时工程费×(1-中标下浮率)】。 现修改为: 本项目主体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综合单价为财政审核控制单价×(1-中标下浮率)为中标的综合单价,合同总价为(招标控制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暂列金额)×(1-中标下浮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控制价不下浮)+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控制价不下浮);临时工程采用总价承包【临时工程费用控制价的临时工程费×(1-中标下浮率)】。 三、延期开标的相关时间具体如下: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四、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即报名之日起)至本延期公告发布之日(含延期公告发布当日)前已开具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或开具的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上写明了****年1月**日(即原定开标时间)时间节点的,均视为有效保函(或保单)。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如招标文件或公告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修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韶关市武江区水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1月4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