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公告中项目基本情况的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湖岛街道瑞海北路**7号,项目总占地面积**.5亩;主要建设捷能集团总部大楼,建成后用于捷能集团办公自用及出租给其他企业办公使用,旨在打造针对数字智慧能源研发及制造、电子商务服务、信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企业,预计****年2月开工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中心、餐厅、多功能会议室等,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停车场,容积率2.4,建筑面积**.1%,绿地率**%。建筑高度**.2米,限高**0米。”更正为“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湖岛街道瑞海北路**7号,项目总占地面积**.5亩;主要建设捷能集团总部大楼,建成后用于捷能集团办公自用及出租给其他企业办公使用,旨在打造针对数字智慧能源研发及制造、电子商务服务、信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企业,预计****年2月开工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平方米,拟建建筑物为1栋地上**层主楼及**层裙楼,整体地下2层车库。主要建设办公中心、餐厅、多功能会议室等,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停车场,容积率2.4,建筑面积**.1%,绿地率**%。建筑高度**.2米,限高**0米。” 二、原招标公告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三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资信标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更正为“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内容与此更正不一致的,以更正内容为准。给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