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知青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EPC)及监理项目 第二标段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代理机构:河南汇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四年一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郏县知青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EPC)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郏县知青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EPC)及监理项目【项目代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1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郏县知青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EPC)及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估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1 | 1 | 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标段 | 设计费费率:2.1% 施工费费率:**0% | 设计费费率:2.1% 施工费费率:**0% | 否 | | 2 | 2 | 监理标段 | 监理费费率:1.**% | 监理费费率:1.**% |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内容:郏县知青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主要涉及知青园景区及周边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具体如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建设智慧停车场 ****㎡,综合游客接待中心****㎡,4A级公共卫生间 **0㎡,旅游产品展示中心****㎡,管理用房****㎡,旅游观光游览车 6 辆。同时对广阔大道知青文化商业街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街区景观改造。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5.4、第一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有关的工程修规文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建筑施工总承包(包含所有建安工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各单项工程范围以后期经审计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有关的施工阶段、采购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等工作。 5.5、第一标段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二标段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监理管理等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5.6、第一标段计划工期:总工期**个月(含设计阶段)。 第二标段服务期:施工阶段、采购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 6、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 ** 个月(含设计阶段)。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标段): 3.1.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3)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3.1.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3、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监理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和 《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降低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 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办理CA证书:******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郏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Q 联系方式:****-******6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详见招标文件正文。(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3、落实豫财办【****】**号文要求: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文化大道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河南汇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号省会中心A座****-**** 联系人:魏灵萍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灵萍 联系方式:**********2 ****年 **月**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 | 采购人 | 名称: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8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文化大道 | | 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河南汇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灵萍 电话:**********2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号省汇中心A****-**** | | 1.3 | 项目名称 | 郏县知青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EPC)及监理项目 | | 1.4 | 建设地点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郏县广阔天地乡,地处平顶山市郏县县城西南1公里处,北临洛界公路,距郑尧高速公路5 公里,南隔汝河与宝丰县相望。郏县知青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主要涉及知青园景区及周边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具体如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建设智慧停车场****㎡,综合游客接待中心****㎡,4A级公共卫生间 **0㎡,旅游产品展示中心****㎡,管理用房****㎡,旅游观光游览车 6辆。同时对广阔大道知青文化商业街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街区景观改造。 | | 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2.2 | 出资比例 | **0% | | 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建设有关的施工阶段、采购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等工作 | | 3.2 | 监理服务期 | 施工阶段、采购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 | | 3.3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监理管理等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3.4 | 投标人资质 条件 |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监理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 | 4.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4.2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 4.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4.4 |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上提出。 | | 4.5 | 招标人澄清的 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日,在电子交易系统上澄清。 | | 4.6 | 投标截止时间 | **** 年 ** 月 ** 日** 时 ** 分(北京时间) | | 4.7 |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它资料 | | 4.8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5.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数额:大写:壹万元整 小写:****0.**元人民币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天 ** 时**分前 3、递交形式: 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形式中的任一种递交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电子化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或错误缴纳。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电子化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投标文件上传等 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少缴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6、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7、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 | 5.2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5.3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5.4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 | 6.1 |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 | 6.2 | 递交投标文件件电子版地点 | / | | 6.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件电子版 | / | | 7.1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年 ** 月 ** 日** 时 ** 分(北京时间) | | 7.2 | 开标程序 | 详见《“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 7.3 |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共5人及5人以上单数组成。在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中具有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2/3。 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 | 8.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如果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推荐)。 | |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发售招标文件 | 网上下载 | | 9.2 | 招标控制价 | 第二标段的招标控制价为: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的1.**%, 注:各标段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9.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9号)精神,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号)的标准计取二标段代理费****0.4元,由中标人支付。 取费标准详见下表: | | 对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的优惠政策 | 对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的优惠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对于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评标时应当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得分。(注:供应商需提供企业声明函,若不能提供的则不予优惠。)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您好! 欢迎您参与平顶山市政府采购业务!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 为进一步优化平顶山市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年平顶山市财政局与平顶山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平顶山银行推出了用于借款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银政易贷”贷款业务,开通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元-**0万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 目前,平顶山银行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始,如有意向享受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登录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pingdingshan.hngp.gov.cn)或拨打平顶山银行联系电话****-******8自主选择融资服务机构,按程序进行融资。 期待您一如既往支持平顶山市政府采购工作! |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监理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参观并勘察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取得与准备投标及与实施本项目监理工作有关的必要信息。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投标预备会 1.**.1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上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上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大纲 (6)监理企业简介 (7)监理组织机构 (8)项目管理机构 (9)资格审查资料 (**)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 (**)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发改价格[****]**9号文,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参照计费额自主合理报价。投标人投报的监理费按费率报价,为监理服务期内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已包括了实施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现场办公、生活设施、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测量、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提供的专用仪器、设备和设施等与监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价不予调整。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2 (1)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5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投标 4.1.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4.2.2 投标人解锁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3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 5.开标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共5人及5人以上单数组成。在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中具有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2/3。 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排序的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首先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资格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承诺函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 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 | 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8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项规定 | 2. 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评分。 商务标及综合标:(**分) | 2.1 | 分值构成 (总分**0分) | 投标报价:**分 企业综合实力:**分 监理大纲:**分 | | | 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方法 | 本项目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1.**%。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含)-**0%范围之间的评标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当该范围内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不含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各评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投标总报价不在招标控制价的**%(含)-**0%范围之间的评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 若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0%-**%范围内,则招标控制价的**0%为评标基准价。 | | 2.2.1 | 投标报价(**分) |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5%(不含 5%) 时,每再低 1%在** 分的基础上扣 1 分, 扣完为止。 | | 2.2.2 | 监理大纲**分 | 监理大纲(**分) | 监理工作目标 | 0-2分 | | 监理工作依据 | 0-3分 | |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人员岗位职责 | 0-5分 | | 工程质量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 0-5分 | | 工程进度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 0-5分 | | 安全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 0-5分 | | 合同管理的任务和方法 | 0-5分 | | 造价控制监理措施 | 0-5分 | | 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 0-5分 | | 监理设施 | 0-2分 | | 本工程监理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 0-5分 | | 记录和报告格式 | 0-3分 | | 既简明扼要,又抓住主要特征,能切实指导现场。各评委可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根据其科学、合理、可行性程度(要有针对性、不能简单照抄照搬规范),每项可在给定分值间合理给分。若有缺项,缺项的项目为0分。 | | 2.2.3 | 企业综合实力**分 | 业绩(4分) | 企业****年1月1日以来获得相关业绩每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否则不得分。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人员配备 (**分) | (1)项目部成员总监及成员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有1人得3分,最多得6分。 (2)根据本项目分项专业需要,驻场监理人员中,专业配备(土建专监、安装专监、监理员、造价师)的得4分,缺一项扣1分,4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 | 体系认证及信用等级 (6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齐全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否则得0分。 | | 履职尽责承诺(6分) |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由评标委员会在 0~6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6分。 | | 服务承诺 (4分) | 依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优惠承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可得0-4分,没有不得分。 | | 说明: 1、监理大纲若有缺项的,该项得0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2、评审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为准,不再提供原件。 |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评标结果 4.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计分过程取至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计算的投标人得分=商务标十综合标十技术标;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适用于招标工程) 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 (适用于招标工程) 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监理期 日历天,按实际开工日期起算。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发包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页为签署页。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I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专用条件; (4) 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 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 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 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章认可,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 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 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 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 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提供资料 委托人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7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全额损失。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3 除外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 7 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条约定办理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长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 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天。 6.2.4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 **2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 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 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 4.1 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 5.3 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万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1终止 以下条件个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人元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发包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2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4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1、解释 1.1.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1.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依据通用条件执行。 2.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4 履行职责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全部经济损失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5.2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合同酬金的**%;工程产值完成一半时,支付监理合同酬金**%;工程完工后支付监理合同酬金的**%;剩余2%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业主一次付清。若发生工程量变更,监理费按最终结算价计算。 5.3 发票 每次付款前 (包含首付款),需向发包人提供不小于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 ,未提供发票,发包方不予付款。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依据通用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另行协商工作酬金事宜。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另行协商。 7.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 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2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 9.补充条款 9.1监理单位需遵守职业道德操守,服从发包单位关于监理工作的安排,由项目组协调管理。 9.2监理单位,需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若在服务期内出现违法行为,责任由监理单位全额承担,委托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若对委托人造成影响,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对委托人进行相应赔偿。 9.3监理单位必须保证向委托人出具的相关监理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过失,监理单位应及时补救并承担过失带来的经济损失。 **.送达 双方需确认下述送达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若联系地址未填写,则以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因双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和通信终端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书面告知另一方、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按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件、信函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发出文书且未被系统退回的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则发送方发出文书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双方已充分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愿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大纲 六、监理企业简介 七、监理组织机构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 十一、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 (小写: %)的监理费率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二、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第标段 |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范围 | | | 监理投报费率 | (大写): (小写):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姓 名 | | 级 别 | | 证书编号 | | | 备 注 | |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大纲 六、监理企业简介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承担的工作 | | | 工程质量 |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 (二)投标人投报业绩汇总 注:填写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投报的业绩。 (三)其它: 七、监理组织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框图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拟派项目总监简历表 |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 专业 |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获奖项目 | 获奖情况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后附拟派总监注册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 | | 经营范围备注 | | | | | | | | | | | | 注:后附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如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十、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 十一、其他材料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政府采购政策 一、关于中小企业及产品(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 1.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0号) 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投标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二、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执行国家最新一期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及相关要求 三、关于监狱企业(如有)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 (1) 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 2、附声明函(无声明函投标报价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五、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及证明材料(如有) 银政易贷 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您好! 欢迎您参与平顶山市政府采购业务!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 为进一步优化平顶山市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年平顶山市财政局与平顶山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平顶山银行推出了用于借款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银政易贷”贷款业务,开通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元-**0万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 目前,平顶山银行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始,如有意向享受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登录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pingdingshan.hngp.gov.cn)或拨打平顶山银行联系电话****-******8自主选择融资服务机构,按程序进行融资。 期待您一如既往支持平顶山市政府采购工作!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