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4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衡山路污水管道工程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1.2.2条款“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
变更为 |
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工程开工后,采购人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首付款不低于合同价款的**%,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委托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对结算价款进行审核后(如财政部门稽核后对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审核结果有调整的,以财政部门稽核意见为准)支付到审定金额的**0%。 |
5、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1.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2.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供应商应重新下载新的答疑文件,本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 |
联系人:徐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米峰渡国际1号楼**层 |
联系人:尚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尚女士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