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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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3,**5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昌市焦家安宁城乡建设融合建设项目(西区) 勘察标段补遗文件第**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昌市焦家安宁城乡建设融合建设项目(西区)勘察标段”的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更正,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将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 勘察服务期限:勘察工期**日历天以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期2年”修改为“2.3 勘察服务期限:勘察工期**日历天以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期2年”。 二、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资历的评分标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得4分,同时具有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4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修改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得4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4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三、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其他主要人员资历的评分标准:“1、勘察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得4分,同时具有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4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修改为“1、勘察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得4分,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4分,本小项最高得 8 分。”。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招标文件如有与本补遗中相关内容描述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四川路桥高铁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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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