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1)中“主要设计人员配置” | 1、建筑装饰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2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2 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2分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2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1分; 本项最高得3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2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2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7、设计技术人员:建筑装饰、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 造价专业每配备1名【具备上文(1-6)项中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设计技术人员得1分,每个专业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以上所有人员不得兼任且不重复计分,须注册于本单位,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查询截图为依据,省外企业应同时为入川备案人员;2.上述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包含“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 |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3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 5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3分;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3分;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4、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3分;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以上所有人员不得兼任且不重复计分,须注册于本单位,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查询截图为依据,省外企业应同时为入川备案人员; 2.上述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包含“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 |
|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2)中“设计大纲” | 1.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设计周期安排合理,能够与建设方良好沟通协调配合,进度计划满足建设单位需求。打分标准:优秀得1.5-3分,一般得0-1.5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2.设计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设计质量、 设计经济性、可靠性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打分标准:优秀得1-2分,一般得0-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3.设计后续服务保证措施现场设计服务承诺具体,计划完备,利于项目实施,能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打分标准:优秀得1-2分,一般得0-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 1.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设计周期安排合理,能够与建设方良好沟通协调配合,进度计划满足建设单位需求。打分标准:优秀得2-4分,一般得0-2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2.设计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设计质量、设计经济性、可靠性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合理、可行、可靠。打分标准:优秀得2-4分,一般得0-2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3.设计后续服务保证措施现场设计服务承诺具体,计划完备,利于项目实施,能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打分标准:优秀得2-4分,一般得0-2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