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贵州省黔西南州乌蒙山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年度)普安县项目区澄清通知书 各投标人: 兹有我单位代理的“贵州省黔西南州乌蒙山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年度)普安县项目区”于 ****年**月**日 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针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中下列内容作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4页、P6页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六、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具有 林业类或园林类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 | | | **.6 |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成本警戒线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玖佰肆拾贰万零捌佰壹拾捌元捌角柒分(? ******8.**元) 本项目的投标成本警戒线为:捌佰肆拾柒万捌仟柒佰叁拾陆元玖角捌分(?******6.**元) 注:本次招标清单中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需为全费用单价,即单价中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范、利润、税金等一切施工工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 | | **.7.5 | 投标单位须承诺中标后,务必落实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与项目建设,并将工程人工费用支付给当地群众或村组合作社,支付农民工劳务报酬占中标金额**%以上,让当地群众获得实惠,充分调动周边林农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进而巩固脱贫攻坚取得的优良成果,并作为合同约定条款和项目验收事项。 | | 变更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六、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具有 林业类或园林类或水土保持类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 | | | **.6 |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成本警戒线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玖佰肆拾贰万零捌佰壹拾捌元捌角柒分(? ******8.**元) 本项目的投标成本警戒线为:捌佰肆拾柒万捌仟柒佰叁拾陆元玖角捌分(?******6.**元) 注:1.本次招标清单中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需为全费用单价,即单价中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范、利润、税金等一切施工工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2.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公布的单价、合价均不能超过,超过的视为投标无效。 | | | **.7.5 | 投标单位须承诺中标后,务必落实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与项目建设,并将工程人工费用支付给当地群众或村组合作社,支付农民工劳务报酬占项目区总投资**%以上,让当地群众获得实惠,充分调动周边林农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进而巩固脱贫攻坚取得的优良成果,并作为合同约定条款和项目验收事项。 | |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 ****年**月**日 **:**时”变更为“ ****年**月**日 **:**时”。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按本次澄清进行对应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查阅,逾期查阅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