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GC**0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产科病房装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磋商邀请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品目号1-2及1-3的数量(单位):1.**(元),更正为:1.**(项)。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补充以下表格: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1 | 节能、环保产品 | —— | 1%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即评审价=核实价-环境标志产品核实价×C2(C2的取值为1%);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即非标注星号的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C3的价格扣除。即评审价=核实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3(C3的取值为1%); (3)供应商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中可以查到对应的清单目录。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1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亚鑫
电话:**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