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ZC-****-**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附城镇联西村委新莲吴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第二章采购需求”中“主要商务要求”内“其他4、验收要求:(2)采购人将自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的要求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0-****)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更正为“(2)采购人将自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如下: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的要求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0-****)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如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湖二路与海丽大道交叉口东**0米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市晧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美湖楼****室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规宪
电话:****-******4
汕尾市晧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