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位潜在投标人: 经河路及合五路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年**月**日**:**)截止。本次澄清及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及对招标文件的更正如下: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P**-P**:企业实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信息管理体系的计 1 分。请问:信息管理体系是否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信息管理体系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对招标文件的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 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及附件 6 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的“勘察费用付款方式:勘察人提交合格的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勘察报告,经发包人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金额的**%;投资评审中心出 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即付至评审审定金额的**%;剩余**%一年后付清。(该期限内不计息)。”修改为:“勘察费用付款方式:勘察人提交合格的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勘察报告,经实施单位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金额的**%;投资评审中 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即付至评审审定金额的**%;剩余**%一年后付清。(该期限内不计息)。”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3.2结算方式的“设计费结算金额=以投评中心出具的该项目建安工程预算(不含预备费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出的控制价×(1-投标优惠率)-按长沙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考核后应扣除费用。(以上各项的计贵方式、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附加调整系数均不调整,不另计工程延期费用)”修改为:“设计费结算金额=以投评中心出具的该项目建安工程预算(不含预备费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出的控制价×(1-投标优惠率)-按长沙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考核后应扣除费用。(以上各项的计费方式、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附加调整系数均不调整,不另计工程延期费用)”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均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长沙县松雅星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云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