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L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北碚区蔡家组团L、R分区零星道路工程(LH1路、LZ1路)、北碚区蔡家组团L、R分区零星道路工程(RH1路东段、RZ1路、RZ6路)、北碚区蔡家组团H1道路工程监理 补遗文件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北碚区蔡家组团L、R分区零星道路工程(LH1路、LZ1路)、北碚区蔡家组团L、R分区零星道路工程(RH1路东段、RZ1路、RZ6路)、北碚区蔡家组团H1道路工程监理” 补遗文件(一)发布 如下: 1、将招标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报价方式调整如下: 以本项目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2万元为计费基数,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0号文)文件约定的监理费**8.****6万元; 在此金额上填报监理费取费比例,取费比例不得高于**%,并按此取费比例填报暂定监理费总报价。 监理费投标总报价=以本项目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基数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0号文)计算得出的监理费*监理费取费比例 取费比例报价以百分号为单位,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 2、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 内容 调整如下: (一) 投标函 致: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监理 招标文件 (含答疑补遗及招标人提供所有资料文件) 的全部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取监理费方式,我方现愿以本项目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 元为计费基数,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0号文)文件约定的监理费的 %为监理费取费比例,以此计算得出的暂定投标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 作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所有内容的费用。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 ,监理服务周期为 。质量目标及技术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注:暂定投标总报价=以本项目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基数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0号文)计算得出的监理费*监理费取费比例。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 5 )资格审查资料; ( 6 )商务部分; ( 7 )监理大纲;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延长期在因征地拆迁等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超过6个月)的以上的,以 元/人?月作为本项目监理人员的综合单价(“人?月监理费”)报价。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3、删除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二)投标函附录中的 《 人员人月费固定综合单价报价表 》。 4、本招标项目相关交易日程时间节点调整如下: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年2月**日**时**分更改为:****年3月2日**时**分;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城市建设土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