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桃源府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 更正事项如下: 1 、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及“ 7.4.2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因本项目双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故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重新招标 。 2、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本次更正通知 有异议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 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 钦州皇马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3 年 2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