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四、采购产品技术及功能要求 中 ★(二)配置 第一项:“主机:DSH-**型一套”现更正为“主机:一套”。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更正后文件已上传至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内,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万元;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万元;3.计划备案编号:********************[****]****6。4.采购品目: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A******。二、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三、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8-********。四、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五、付款方式:1.由简阳市中医医院统一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半年后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运行一年后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3.采购人如逾期支付款项的应向中标人出具合理说明,采购人未有合理说明的,则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为基数,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向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实际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下浮**%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1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1号
联系方式:**8-********、********转**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文伟
电话:**8-********、********转**2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