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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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6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 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电梯(直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自贡市内自同城区域医疗中心、自贡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川南心脑血管疾病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川南灾害医学紧急救治中心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电梯(直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五、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中:5.直梯后期维保费用均不高于**** 元/台.年。要求不少于2人 **小时驻场,发生故障**分钟内到场处置。 更正为: 5.要求不少于2人**小时驻场,发生故障 ** 分钟内到场处置。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时**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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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