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审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现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1、施工资质要求修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修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修改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五年以上。其他内容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