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国-东盟冷链物流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E**********************)更正通知 (二) 各投标人: 中国-东盟冷链物流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E**********************)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预付款和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方式更正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原为:“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 。 注:【不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 ,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为预付款起扣点,扣回金额从每次进度款中按核定每次完成工程量造价的 **% 扣回工程预付款 , 直至进度款达到 **% 时全部扣清预付款 。 ” 现更改为: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 预付款**%。( 根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支付,预付款支付期限不作限制 ) 预付款支付期限: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期限不作具体约定,根据建设单位的资金到位情况而定,资金落实后优先支付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次进度款支付均按预付款金额的**%比例扣回,直至扣完为止;若工程款支付至原合同价的**%时已付预付款尚未扣除完毕的,在工程款支付至原合同价**%时的当 期一 次性将剩余的预付款金额全部扣回,设计费因无预付款不参与预付款的回扣。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7.**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约定原为:“在本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现更改为: “在本合同签订后,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预付款的支付期限不作具体约定,根据建设单位的资金到位情况而定,资金落实后优先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款。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3.3.1 变更估价原则 约定原为: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因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 1 )合同中已有适用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 ( 2 )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 (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 ? 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 / 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 现更改为: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变更原则: 根据建设单位制定EPC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估价原则: 因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 (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 ?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此内容相应更正。 请各投标人根据本通知、招标文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依时参加投标报价。 特此通知,其余不变! ???????????????????????????????????????????招标人名称: 贵港市宝盘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昌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日 期:****年2月7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 区伟 联系电话:****-******5 招标代理联系人:黄晗茜 联系电话:****-******8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