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8,**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_FJ_SGZCBW[F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清江经济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二期-Ⅱ)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补遗编号:**号 各投标单位: 按鹤峰县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清江经济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二期-Ⅱ)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现发布澄清通知(本补遗书)就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澄清,本澄清通知其效力优于招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1、因本项目有重大变更,水利部分清单需要调整,本次招标内容剔除水利部分,现重新发布本项目招标清单及控制价,请各投标人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清单及控制价为准。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元。 3、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年2月**日上午9:**分。 本澄清通知正文共1页,发布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网上,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附在投标文件中,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鹤峰县走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出时间:****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