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不见面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诏安县官陂镇新径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答疑纪要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修改、澄清
1、原文招标公告第“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修改为“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原文投标须知前附表“**.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修改为“**.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修改为**.**.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3、原文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试验员:1人;”修改为“试验员调整为0人;”(根据建办人函〔****〕**4号文没有设置的试验员岗位,无需要求配备。)。
注:
1.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条款的均相应修改。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诏安县官陂镇新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