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HNFJSGZDJ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吉首市坪山坡排水改造工程澄清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HNFH-****-**3 一、更正内容: 1、投标邀请书1.3 工期要求改为**0天(日历日),须知前附表等涉及工期要求的,均修改为**0天(日历日); 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 ****年2月9 日 **:** 时止( 北京时间) ”,确认是否参与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 **** 年 2 月 ** 日 ** 时 **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担保截止时间修改为“ **** 年 2 月 ** 日 9:** 时止( 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变更为不见面开标室(二、三)三; 3、原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明标)”格式错误,现更正后重新发布。 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首市城市供水总公司 地 址 : 湖南省吉首市乾州办事处文心路**号(钟家寨水厂) 联 系 人: 吴庆波 电 话: **********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泛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湘西经开区牯牛坪社区长潭(三期)安置区**号四楼 联 系 人: 曾丹奇 张艳 电 话: ****-******7 **********7 行政监督部门: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2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