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检测)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玉林市新材料产业园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厂房一区等**个子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于****年**月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玉林兴业县人民政府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兴业)(******)上发布了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结束,并于****年**月**日发布了中标公告。现在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中发现本项目招标的项目名称与兴发改规〔****〕**号、兴发改规〔****〕**2号、兴发改投资[****]5号的批复文件及报建表的项目名称不一致,因是同一项目,现项目名称按报建表的名称确定为:“玉林市新材料生态产业园厂房及基础设施项目-厂房一区等 ** 个子工程检测试验服务”,此招标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中标通知书按修正后的项目名称。特此说明。
招标人:兴业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年1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