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顺县****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针对永顺县****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做如下回复: 1.提问: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8号)中“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配备情况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信息录入‘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信箱》关于“招标评标办法及成本评审办法有关问题咨询”的第**条回复“使用湘建监督〔****〕**7号招标,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请针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湘建监督〔****〕**7号最新的解答取消本项目有关于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招标项目 参照 湘建监督〔****〕**7号文件的综合评估法,根据项目特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相应的修改。 2. 原 招标公告1.2.3项目基本情况:永顺县****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永顺县高坪乡的那丘村、三角岩村等;松柏镇福建村、三坪村;砂坝镇西洋坪社区等,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蓄水池**个**0立方米、新建机耕道**条**.**4公里。 现修改为: 招标公告1.2.3项目基本情况:永顺县****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永顺县高坪乡的那丘村、三角岩村等;松柏镇福建村、三坪村;砂坝镇西洋坪社区等,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蓄水池**个**0立方米、新建机耕道**条**.**4公里。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若与本次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招 标 人:永顺县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湖南省永顺县灵溪镇棚场街**2号 联 系 人:彭继旺 电 话: **********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号中电软件园一期5栋8楼 邮编:****** 联系人:戴莎、王超 联系电话:**********8、**********6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 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 ****-******3 |
| 递交时间 |